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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法治建设 呵护毕节绿水青山
2020-06-10 11:30:35来源:中国环境报

昔日乌江万户渔,烟波浩渺多网箱。这是贵州省委、省政府作出拆除乌江库区渔业养殖网箱部署前,乌江流域乌江库区的真实写照。

不待乌江成“污江”,取缔整治脚步急。贵州省千方百计破僵局,依法推进养殖网箱拆除工作。自2017年7月7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乌江库区第一口网箱顺利拆除,金沙县全面启动县域乌江库区水域的网箱拆除行动。历时10个月,全县330户1357.82亩养殖网箱全部拆除完毕。

依法而动、疏堵并举。在为乌江库区“减负”的同时,还要让渔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对此,金沙县制定了《金沙县拆除乌江库区(金沙水域)网箱及附属设施的补偿(补助)和奖励方案》《金沙县鼓励乌江库区(金沙水域)网箱养殖渔民转产上岸创业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让转产上岸的渔民通过自主择业及政府统筹引导找到新的致富途径。

如今的乌江,已是青山绿水、天蓝鸟飞。优美的环境,见证着贵州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也离不开“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2020年是“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收官之年”,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全面部署,毕节市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截至目前,“法治创建”考核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46项均已全部完成,大部分考核指标涉及的工作已转为常规工作,基本建成了体系完备、公平公正、严明高效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

制度先行,提升能力严问责

自“法治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指导毕节市完善政绩考核制度3项、责任追究制度4项、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5项、监管和执法监督制度16项,印发各类污染防治方案29个。

围绕毕节市重点流域、草海、百里杜鹃、韭菜坪等重点区域制修订《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等6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草海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草海及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通过公开征求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建议项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立法论证、立法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立法咨询专家、专业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汇聚生态立法“正能量”。

毕节市健全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制定《毕节市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毕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与县(区)政府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和通报。截至2019年年底,累计问责328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联合出台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制定了绿色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并出台了《毕节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从2017年起每年对各市(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价考核,发布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政绩考核的“硬杠杠”,树立了生态文明绿色绩效考核制度“标尺”。

创新协作,打击违法零容忍

坚持以严打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一批违法排污企业,集中处理一批环境污染信访矛盾纠纷,大力加强水、气、土污染治理,着力集中推动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步入法治轨道。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等7项制度、机制,形成了

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自工作开展以来,毕节市生态环境部门共移送公安部门办理行政拘留案82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等环境违法案件9件。

毕节市与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签署了《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与遵义市签署了《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动协议》,建立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实现共同治理、协作监管,成功查处了多起跨界污染纠纷。

进一步深化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在毕节市开展了环境执法“风暴”、毕节市中心城区及县城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以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自“法治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毕节市共查处违法企业1188家(次),共处罚金7394.5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5件。

持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毕节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涉林案件5430起,其中:行政案件3311起、刑事案件1589起、刑事转行政案件530起。

2015年~2019年期间,毕节市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7件212人,提起公诉286件339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581件;落实生态修复检察建议2420件,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4个,落实补植复绿面积3.6万余亩,补植树木432.5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约71.6万尾,提起生态领域公益诉讼49件。

打好五场战役,生态屏障更稳固

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了《毕节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016年~2019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7.5%、96.2%、96.7%和97%。

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了《毕节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推动水污染防治。自“法治创建”启动以来,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4个国控、15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了《毕节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完成赫章县、威宁县“十三五”重金属治理方案编制,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央环保资金共下达26605.1万元,实施和启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及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41个,完成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约971万吨,全市共有21个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打好固废治理战。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渣场、尾矿库等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毕节全市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1797.57万吨,综合利用1385.45万吨,新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约4万吨/年。

打好乡村环境整治战。扎实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截至目前,已完成764个村级公厕改造,19.73万户卫生厕所建设,累计完成255个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592套。

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是“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六大任务之一,是法治贵州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在毕节的实践,毕节市的创建工作必将为法治贵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探索出有益经验。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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