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
河北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2022-04-11 09:15:04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近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河北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通知明确,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落实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帮扶行动。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将通过对全省62个重点帮扶县的摸底、走访、调研,筛选一批适合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众关切、“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项目,在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题网站发布,并通过加大宣传动员、举办展览展示、开展公益创投等形式,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认领对接帮扶项目。

通知提出,河北省民政厅将聚焦困难群体,通过发起“千社助万户”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动员引导全省社会组织与既是重病、又是重残的重点低保对象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各社会组织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形式,对帮扶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帮助结对帮扶的重点低保对象链接社会资源、谋划长远发展途径,达到不致贫、不返贫、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目标。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省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与河北6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主动认领帮扶项目,开展帮扶工作。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将通过加大培育培训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以及通报表扬、典型选树、广泛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河北省民政厅将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等工作中适当加大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的权重和分值,为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公益中国网”(域名CHINA.PUBCN.CN)的所有文章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公益中国网(CHINA.PUBCN.CN),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公益中国网(CHINA.PUBCN.CN)”。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公益中国网CHINA.PUBCN.CN)”的文章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公益中国网(CHINA.PUBCN.CN) 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