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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
2022-02-14 09:53:20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指出,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建立起了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率先在农业农村取得突破,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去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重大部署,提出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要求,人民银行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等,对“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作为央行分支机构的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四川实践

四川是农业大省,乡村地域广、面积大、人口多,曾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繁重的省份之一,在2013年底有88个贫困县、1.15万个贫困村、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针对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四川金融系统始终把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为四川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大金融”工作机制。

在脱贫攻坚时期,四川省委省政府将金融扶贫纳入全省“10+N”扶贫专项统筹推进,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同扶贫、农业、金融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四川省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部门与金融密切互动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分工明确、协同有力、务实高效”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格局。

(二)构建“五位一体”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有序流向农业农村。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引导。发挥支农再贷款(含扶贫再贷款)的资金投向和利率双引导作用,创新央行再贷款“+小额信贷”“+产业贷款”“+示范基地”等多种模式,引导银行机构用好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立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针对脱贫攻坚,四川率先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全部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全覆盖。针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成立了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实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农业农村融资担保体系。深入推进金融科技运用。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围绕当前四川农村金融痛点难点和地域特征,推动实施29个特色项目,以金融科技带动农村金融模式创新,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三)精准对接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精准对接农户以及脱贫户金融服务需求,建立“分片包干、整村推进”工作推进模式和金融帮扶到村到户联络员制度,逐村落实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和放贷责任。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后,及时将扶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45.52%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小额信贷支持。精准对接农村地区产业发展融资需求,建立四川产业带动经营主体名录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示范区创建,探索推广“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助推精准扶贫模式。截至2021年10月末,四川“10+3”现代农业产业贷款同比增长12.3%。精准对接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改善补短板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累计发放项目精准扶贫贷款2518.68亿元。建立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融资一对一辅导制度,加大对乡村建设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金融支持。截至2021年10月末,四川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同比增长26.72%,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2.01个百分点。

新发展阶段的乡村全面振兴服务新需求

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产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转变以及城乡社会融合发展使农村金融需求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对金融供给提出了新要求。

(一)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主体由传统的涉农金融机构向多元化金融主体转变。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农信社、农业保险公司依托在农村地区的网点优势,是传统的“三农”金融服务主体。但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新兴的互联网银行、金融科技服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在积极开展“数字下乡”,运用金融科技拓宽农村金融服务半径。同时,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村老龄化趋势,加快推进金融机具无障碍改造,降低农村居民获取和使用数字金融门槛,充分发挥数字金融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四川农村地区已有网银用户3910万户、手机银行用户5164万户。

(二)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对象由农户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转变。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从传统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与社会化服务转变,以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为显著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目前,四川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902家,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10.6万个,家庭农场18.2万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6万个。相较于小农户,这些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规模更大,风险承受能力更强,农业信贷资金需求额度大,中长期信贷资金需求增加,金融服务需求更多元化。

(三)农村金融产品从单一的小额短期贷款向交叉性创新性金融产品转变。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川已建成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100多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2%,经营主体的业务范围突破传统的种植和养殖,农村产业链逐步延长,为发展农业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产品奠定了基础。同时,随着农村产权改革深化,农村产权的金融属性逐步显现,为进一步拓展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创造了积极条件。

(四)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从传统“存、贷、汇”向满足生产、消费、理财等综合性需求扩展。

四川有近6000万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超过2600万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5万元左右。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深入,农民向市民转型的进程加快,并且随着手机银行等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以消费、理财为主的农村金融服务新需求已经快速发展起来,要求形成集金融、消费、结算于一体的新型农村金融生态圈。

提升新时代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

进入新阶段,迈步新征程。推进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三农”工作重心转变过程中金融需求的新变化,充分利用金融精准扶贫实践过程中创造的政策机制成果,健全适合农业农村新发展趋势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打通金融机构下沉农业农村通道。

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种子、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大型涉农商业性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完善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半径,保持县域机构存贷比在合理范围内,提升“三农”业务的覆盖面。强化农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强化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类因地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内部治理,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

(二)主动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变化,推进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创新“信用+信贷”业务场景。推广四川省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征信机构基于平台开展涉农业务创新和业务合作提供完备的基础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秒申秒审秒贷”线上纯信用产品,扩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借随还”信贷产品规模。创新“农村产权+信贷”金融产品。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林权、大型农机具、畜禽活体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稳妥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创新“农业产业链+信贷”服务模式。积极推广“银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支持模式,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链金融体系。创新“产村融合+信贷”支持方式。以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积极满足农加一体、农企联动、农旅结合、农商对接、农业和新媒体互动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金融需求,积极支持“乡村+基地”“乡村+电商”“乡村+景区”等产村融合发展。

(三)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整村授信”“整园授信”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与示范家庭农场信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救助长效机制。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开展信用县创建。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增设银行网点。持续推动银行结算账户、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和应用,深化乡村振兴卡特色服务,推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向农村地区下沉。密切关注农村人口特别是老龄支付需求特点,研究开发成本相对低廉、操作较简单、安全性能较好的支付产品。加强金融科技的推广运用。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运用第五代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语言合成拓展农村金融服务范围;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补足涉农主体信用缺失的“数字足迹”,发挥数据要素增信价值;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提高涉农信贷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平台化、场景化、综合化发展,解决乡村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完善乡村振兴贷款配套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工作保障。

推动完善农村产权融资配套机制。持续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交易流转和抵押登记平台,探索抵押物收储机制,推动各地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及财政奖补机制,为农村产权融资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健全乡村振兴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针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贷款风险,加强补偿金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风险补偿金动态补充机制,推动各地落实“应代偿尽代偿”要求,切实发挥风险补偿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增强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落实降费要求。推动形成省级农业担保公司为龙头、市级农担为纽带、县级农担为基石的省、市、县三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拓宽融资主体覆盖范围。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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