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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订单式”公益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2021-09-15 09:20:43来源:网络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劳动者如果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在接到资阳市浓情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律服务需求“订单”后,雁江区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前往公司举办公益法治讲座,专题讲授合同法,并就公司合同“体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开展公益法治讲座只是雁江区司法局服务企业的举措之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创新推出“订单式”法律服务,精准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确保“订单式”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司法局组织11名优秀律师,成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团,将“订单式”法律服务范围、联络方式发放到全区广大企业。依托区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或指派法律服务团成员提供法律服务;对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出的“订单”,提供组团式法律服务;打造便企“直通车”,让企业1步完成投诉、法律服务申请。

“‘订单式’法律服务非常方便、非常实在。我们企业可以第一时间按照‘订单’内容,按需‘点单’并享受精准高效的服务。”桃屋(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有关负责人表示,专业律师及时指出他们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法律建议,消除了法律纠纷隐患,提高了企业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

截至目前,该法律服务团共为30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风险分析防控、劳动合同普查等法律服务29次,举办法治讲座12场,审查劳动合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提出法律建议18条。

雁江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更多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订单式”法律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主办: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宣传部 来源:资阳市雁江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江楠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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